Search

【容海恩議員發言】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

  • Share this:

昨日,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就康橋之家事件引發的私營殘疾人院舍質素問題聽取市民及各方團體的意見。從法律層面上,我就律政司在檢控蒐證方面提出質詢,并要求律政司檢視其對涉及行為無能力者或殘疾人士的檢控基準。
以下為我的發言內容:
主席,今次康橋之家事件引起社會很大迴響,我作為法律界的一分子,對於法律方面的問題是有一些意見。在檢控方面,蒐證上,律政司是不是能夠以一般證人的標準去判斷是否繼續檢控。
就 1993 年聾啞智障女風化案遭腰斬事件中,因受害人悲傷過度,經多次延期聆訊仍未能錄取口供,最後法官宣佈終止聆訊而裁定被告無罪釋放。及後,王見秋法官成立「研究弱智人士在法庭作供工作小組」,建議減少智障人士在刑事訴訟中作供時可能受到 的創傷,因而在 1994 年頒佈 17 點「脆弱証人作供特別程序措施」改革方案,提 出多項建議以協助智障人士作供,確保得到公正及公平聆訊。
律政司在決定撤銷起訴時有否先考慮有關建議?
律政司可否公開因行為無能力者或殘疾人士不能作供而撤銷起訴及相關數字?
此外,律政司內部有否為減少精神無行為能力人士(包括弱智人士)或殘疾人士制定相關檢控基準(prosecution code)、可否公開現有基準及會否作出全面檢視?如沒有,可否研究並提交研究報告?


Tags:

About author
容海恩 立法會(新界東)議員 香港執業大律師 一般及家事認可調解員
View all posts